洛阳兰迪机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-钢化炉、玻璃钢化炉、兰迪钢化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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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微波炉用玻璃托盘标准

    来源:   浏览次数:1529   发布时间:2014-02-11

    微波炉用玻璃托盘

    QB/T 2297-97

    前言

    本标准产品是与微波炉配套的玻璃托盘。

    本标准中引用的GB 6579《实验室玻璃仪器热冲击试验方法》是等同采用ISO 7180

    本标准中引用的GB 6580《玻璃耐沸腾混合碱水溶液浸蚀性的试验方法和分级》是等效

    采用ISO 695。本标准中引用的GB 6582《玻璃在980C耐水性的颗粒试验方法和分级》是等效采用ISO 7190

    本标准产品所用材质的玻璃,与美国ASTM E438中的I类A级或I类B级相同或相近。

    本标准的水平是国内先进水平。

   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总会质量标准部提出。

    本标准由全国玻璃仪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。

   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总会玻璃仪器质量监督检测中心负责起草。参加起草单位:北京玻璃仪器厂。

   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:刘家骏、蒋中鳌、李美英、郑利梅、李春梅。

    本标准1997年5月20日首次发布。

    1 范围

    本标准规定了微波炉用玻璃托盘的分类、规格尺寸、材质、理化性能、技术要求、试验方法、检验规则、标志、包装和贮存。

    本标准适用于微波炉用的玻璃托盘。

    2 引用标准

   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,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。本标准脚版时,所示版本均为有效。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,使用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。

    GB 191 -90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

    GB 2828-87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(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)

    GB/T 6579-86 实验室玻璃仪器热冲击试验方法

    GB 6582-90 玻璃在98℃耐水性的颗粒试验方法和分级

    GB/T 15726-1995 玻璃仪器内应力检验方法

    QB/T 2108-95仪器用玻璃及其制品的外观缺陷术语

    ZB Q 30001-88 硼硅酸盐玻璃化学分析方法

    ZB Q 30002-88 玻璃平均线热膨胀系数测定方法

    3 产品分类及规格尺寸

    3.1 产品一般分为平面型(见图1),方孔型(见图2),三爪型(见图3)三类。

    3.2 玻璃托盘的规格尺寸见表1.

    表1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mm

    托盘外径

    260

    280

    310

    315

    320

    325

    330

    380

    托盘厚度

    4.5~8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4材质

    4.1玻璃托盘用硼硅玻璃制作。

    5 技术要求

    5.1 理化性能

    玻璃托盘的理化性能见表2。

    表2

     

    理化性能

    指标

    在20~300℃范围内玻璃的线膨胀系列*10-6K-1

    a=3.2~4.2

    耐水性能

    HGB 1级(GB 6582-90)

     

    5.2 有害物允量

    玻璃中的有害物含量不准超出下列规定:As2O3十Sb2O3≤0.1%。

    5.3 内应力

    玻璃 托 盘 的内应力、双折射光祖差的数值不应大于180nm/cm。

    5.4 耐热冲击温度

    玻璃托盘的耐热冲击温度大予110℃

    5.5 外观要求

    5.5.1 本标准采用QB/T 2108的外观缺陷术语。

    5.5.2 产品上不准有下列缺陷:

    a) 裂纹 (包括干裂):

    b) 折痕 (包括明显的剪刀印):

    c) 飞边;

    d) 皱迹;

    e) 铁锈、铁屑:

    f) 石棉印。

    5.5.3 气泡

    薄皮气泡 、破皮气泡不允许存在。lmm以下的气泡不计,但不能密集;l-3mm的气泡允许5只;3- 4mm的气泡允许2只,大于4mm的气泡不允许存在。

    5.5.4 结石

    1mm 以下的结石不计,但不能密集;1-3mm的结石允许2只;大于3mm的结石不允许存在。

    5.5.5 平整度

    轨道平面不大于1.Omm,平面不大于1.5mm。

    6 试验方法

    6.1 尺寸

    用精度为0.02mm的游标卡尺测量

    6.2 材质

    6.2.1线膨胀系数

    按ZBQ 30002试验。

    6.2.2 有害物允量

    按ZBQ 30001试验。

    6.2.3 耐水性能

    按GB 6582试验。

    6.3 内应力

    按 GB/T 15726试验。

    6.4 耐热冲击

    按 GB 6579试验。

    6.5 外观

    目测 、 用精度为0A2mm的游标卡尺及10倍的读数放大镜测量。

    7检验规则

    7.1 抽样方案

    按 GB 2 828规定的一次抽样方案进行。

    7.2 出厂检验

    7.2.1 批量

    厂内以班产量为一批,向用户交货时,以同一时间交付的同一品种、同一规格为一批。

    7.2.2 检查水平

    按特殊检查水平S-4.

    7.2.3 合格质量水平(AQL)

    A类 ( 包括内应力、耐热冲击、耐水性能、线膨胀系数)1.5;

    B类 ( 除A类以外的其它项目)为4.0.

    7.2.4 检验项目和要求

    产品出厂时应按表3规定的项目进行检验,检验合格的产品方可出厂,出厂时应附有合格证。

    7.3 型式检验

    7.3.1 检验项目和要求

    型式检验的项目是表3中要求的全部项目,用第7章试验方法进行试验时,应符合要求。

    7.3.2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,进行型式检验。

    a) 新产品试制定型鉴定;

    b) 正式生产后,如结构、材料、工艺有较大改变,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;

    表3

     

    检验项目

    要求

    试验方法

    出厂检验

    型式检验

    线膨胀系数

    5.1

    7.2.1

    ——

    抽检

    有害物允量

    5.2

    7.2.2

    耐水性能

    5.1

    7.2.3

    内应力

    5.3

    7.3

    抽检

    耐热冲击

    5.4

    7.4

    外观

    5.5

    7.5

     

    c) 正常生产时,定期或积累一定产量后,应周期性进行一次检验;

    d)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;

    e)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;

    f) 型式试验的周期每半年一次。

    7.3.3 抽样与组批规则

    所有样品均应在合格产品中抽取,抽检按6.1条执行。

    7.3.4 判定规则

    按型式检验项目进行检验,各项均符合要求时,判该型式检验合格。

    8 标志、包袭和贮存

    81 标志

    8.1.1 产品上可刻有商标或产品图号。

    8.1.2 包装箱上的标志应符合GB 191的规定。

    8.2 包装

    玻璃托盘应用纸箱包装,并附上检验合格证。托盘与托盘之间应用衬垫物隔开。包装箱上应有生产厂名、品名、规格、数量和生产日期。

    8.3 贮存

    包装后的产品应在室内贮存,避免雨雪淋湿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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